海仲委仲裁的优势

2013年6月9日    新利体育在线登录官网首页 出证认证部

 

   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1121日的决定,于19591 22日设立的专门受理国内外海事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。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的几十年里,独立公正地解决了大量的海事争议,有力地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,在国内外的航运、保险、贸易、法律等各界赢得了极高的信誉。以上所取得的成绩均基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如下优势:

 1.独立公正的仲裁机构

 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,完全排除外界干扰,依法独立公正地断案,得到当事人的高度信任。 
   
2.高水准的仲裁员队伍
   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由中国贸促会(中国国际商会)从具有航运、保险、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外专家中聘任。
   
3.当事人意思的高度自治
   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。经仲裁委员会同意,仲裁程序可依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进行。另外,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的语言、仲裁适用的实体法,例如英国法。
   
4.方便、快捷、效率高
    为了方便当事人仲裁,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上海设立了分会。上海分会可以独立受理案件和审理案件,极大方便了上海及其周边地区的当事人进行仲裁。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沿海城市大连、天津、宁波、广州均设有办事处,提供咨询服务,方便当事人就近参加开庭审理活动。根据《仲裁规则》的相关规 定,简易程序的仲裁案件在开庭之日起30天内或组庭之日起90天内作出裁决,一般仲裁案件审限为九个月。